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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我的血壓問題,早在三十三週時,Dr. Lowre就常常詢問我工作的狀況,並且暗示我也許應該開始請假。但一方面工作上還有一些實驗想要完成,二方面也覺得這麼早開始放假很奇怪,所以我一直沒有認真考慮請假的問題。



三十六週產檢,再度被Dr. Lowre 送去產房監測。有了上一次的經驗,這一次我們鎮定多了。這次我們被安排在Check Room內側的床上,護士Debra非常親切,問了很多問題(讓我們知道這就是將來真正去生小孩的時候會被問的問題),解說也非常詳盡,照例取了血液和尿液Sample,裝上胎兒心音監測器和血壓監測器,一切正常,血壓回到120/80 以下。後來來了一個看起來還相當生嫩的住院醫師問診。等到血液尿液報告回來,也一切正常,就準備可以回家了。一位女醫生來跟我解說,並且幫我做了超音波檢查胎兒和羊水。就在超音波的時候,再度看見寶寶的臉,有趣的是,就在我們看著她的時候,她張開嘴巴,像是對我們吹了一個小泡泡,真是很可愛。醫生還指出她的耳朵給我們看,並且送給我們一張她耳朵的照片,耳朵旁邊還看見了她的頭髮。真有趣,我從不知道超音波連寶寶的頭髮都可以看得見!



送我們出院的時候,醫生說來自Dr. Lowre 的醫囑,要我從下星期一開始停止工作。我這才相當認真地考慮起Maternity Leave 的問題。



我們的Maternity Leave和台灣的產假算法有點不太一樣。聯邦法律保障勞工每一年可以有十二個星期的Family leave,加州法律保障四個月,當然懷孕生產也算在保障的範圍之內。不過這些假是沒有薪給的。以懷孕生產的例子來說,在Maternity Leave 期間,算是短期殘障的保障範圍,雇主為員工保的短期殘障險會支付大約60%的薪資,因為不需扣稅的關係,算起來和全薪的差別並不會非常多。短期殘障險當然需要醫生的證明,最多可領六個月,以生產來說,產後自動會有六個星期的給付,至於產前,只要醫生證明妳不適於繼續工作,就可以算是「殘障」的範圍,保險公司理論上會給付保險金。



所以我只好聽從Dr. Lowre 的醫囑,從三十七週開始請產假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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